看完电影「电梯不给坐」 百货公司请顾客「走电扶梯」

▲许多百货公司营业时间一结束就将电梯关闭省电。(图/达志示意图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日前有消费者投诉,每次在板桥区某百货公司的电影院看完早场电影,散场后想搭电梯离开,却发现只能从电动手扶梯下楼,有强迫推销跟影响逃生的嫌疑。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费者保护官调查后发现并无违法,经协调后业者说,以后会在电影散场完再把电梯关闭。

消保官表示,向工务局调查电梯的管理有无违反建筑法令现场勘查后表示,「那台电梯算一般升降机,并不属于紧急升降机或无障碍电梯,而且领有建筑物升降机设备许可证,因此没有违反建筑法相关规定。」

消保官表示,虽然业者是在符合法令规定的情况下对电梯进行使用管理,但是利用管控电梯来限制消费者的行进动线,来增加商品可被浏览的机会,显然不尊重单纯只想看电影的人的权益

因此,消保官以行政指导方式邀请业者协商,业者表示,「电影院的电梯是提供观赏早场或午夜场电影的民众在百货公司休息时段使用的。」而在百货公司营业的时间,主要以中央区域的电动手扶梯供消费者上下楼,而且为了节约能源,会把多部电梯 ( 包含电影院电梯 ) 关闭省电,不过业者考虑民众的反映,之后也同意将电影院的电梯时间延长至早场电影结束后再关闭,让散场的民众也可搭承下楼。

消保官说,许多业者为达到增加消费者浏览商品的机会,在卖场设计或限制消费者行进动线与方向,例如将通道变窄、设置障碍物或关闭通行门,以防碍消费者行进方向或阻碍行进速度,虽然这种行销手法目前无法可管,但是如果有影响到避难逃生时,仍属于违反消防或建筑相关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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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觉得手扶梯速度太慢(图/东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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