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医生7年也无用 遛鸟侠从北脱到南 就爱「被偷看」
一位甘姓男子患有性偏好症,透过裸露下体经对方观看而得到快感,但屡次犯案遭法院加重判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位甘姓男子过去曾有「露鸟吓人」的前科,2013年犯行后被诊断为「性偏好症」,甘男承诺积极接受治疗以换取减刑,没想到甘男「冻抹条」,在2015年、2019年、2020年间持续的在台北街头脱裤解放自我,在短短7年内犯下6次遛鸟案件。
据判决书指出,甘姓男子遛鸟纪录辉煌,他早在1996年间于桃园遛鸟被逮,遭法院依公然猥亵罪判处拘役50日;2011年于台北市担任保全时,也裸露下体遭判拘役55日;而2013年6月,甘男则因在台北市国光客运西站裸露下体示众人遭逮。
2013年露下体案经台北地院审理,甘男表示已前往医院就诊,将积极接受治疗并吃药控制,经医院鉴定,甘男智力正常,但患有「性偏好症」,而此症是透过对方出现好奇与偷看下体的反应,借以产生性欲满足自身。当时,法院判定他犯后态度良好且积极治疗,有悔改之意,轻判拘役50日。
2015年甘男再次于台北市街道上公然露鸟,因累犯关系,法院加重量刑,合并判处有期徒刑3月。甘男安分了近四年,2019年老毛病再犯,在1月间跑到北市中山女高脱裤朝女高中生遛鸟,失控行径简直吓坏众人,警方到场时,甘男还光着屁股在街头跑给员警追,此案法院判刑3月。
而犯下多起遛鸟案后,甘男将目的地转移至台中,待业期间的他在今年1月时,在台中公园日月湖边遛鸟遭妇女报警;8月间又在同地点解放下体来回走动,吓到2名妇女,遭逮后,台中地院日前开庭审理,法官衡量甘男曾吃药控制,但屡次犯下同案,显见其不知记取教训,对刑罚的反应力薄弱,因此加重判刑,处有期徒刑5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