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文聯合講座/載人也載貨,即將成真!
半年前,有机会和交通部相关单位讨论偏乡是否可松绑法规,开放「客运载货」,让偏乡与原乡交通运能做更有效率与多元弹性使用,解决偏乡小农物流成本过高困境,让物畅其流。
后来经联合报愿景工程报导与民代奔走呼吁,很高兴交通部终于有了修法行动。日前交通部正式行文各地方县市政府,征询「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四十四条之五修正草案」意见。若无意外,年底前,偏乡村落将有「客货共乘」的合法新服务出现。
交通运输法规依载送物件不同,区分为「客运业」与「货运业」二大类别,各有相关分业管理办法。唯长期以来,偏远地区因缺乏便利的载人与载货交通,运输成本过高、运送时间过长一直是偏乡的痛。若不能有效整合与共享有限运能,偏乡运输成本势必持续居高不下。
交通部增订第四十四条之五规定,规范经营第四十四条之二所定市区「汽车客运」之偏远路线者,得以其行驶班车提供「货运服务」;唯其营业范围、收费基准、得载货之空间及应遵守事项,仍应依公路主管机关按实际需要规画公告办理,以善用多元资源及模式,完善偏乡客、货运输。
这是迟来的偏乡移动正义。偏乡因地理距离、人口属性与产业条件,交通法规要有更大弹性,才能因地制宜。事实上,日本政府早在二○一五年左右,就察觉汽车运输业架构不能解决偏乡运输问题,启动一项有趣的社会设计—让偏乡公车变身宅急便,利用区域公车空间,同时载人载货,有效解决偏乡老人淍零、客源流失问题,也降低政府对偏乡公车业者营运亏损补贴。
具体案例是九州宫崎县中部西都市东米良地区与西米良村,由经营宫崎县巴士的宫崎交通与大和运输合作,把客运与货运服务二合一,将宫崎交通巴士中间部分改装成载货空间。在地方政府端行政流程则是藉设立「地方协议会」此中立角色,来向地方主管机构提出「客货共载」申请,在符合「特定范围」与「特定路线」前提下,由地方公路主管机构以特许经营型式,突破既有法规的僵固与限制。此因地制宜调适,也带动日本高龄化社会许多地方创生新契机。
虽然交通部修法方向有回应偏乡民众需求,唯修法架构仍只限符合「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四十四条之二的社会团体或个人资格市区汽车客运业,但不开放给已在偏乡从事客运业的交通业者兼营货运业务,这是美中不足地方。建议交通部下阶段可大胆挑战法源框架,整合偏乡的客货二大业别疆界,让日本宫崎县的「客货共载」故事可遍地开花,发生在台湾每个需要运送的偏乡角落。
(作者为逢甲大学公共事务与社会创新所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