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丁骑到高雄自撞亡…家属求国赔500万 女友却说:他熬夜瞇眼

黄男家属要求国赔500万,但法院认为应自负9成责任。(示意图双园大桥/翻摄自Google Map)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市一名黄姓男子,前年(2015年)8月骑机车女友从垦丁往高雄方向时,行经双园大桥附近路面时因偏离车道,又因路肩水沟间有高低差,导致黄男反应不及失控撞到电线杆死亡。对此,黄男家属认为公路总局有疏失请求国赔500万,但高雄地院判定黄男是因熬夜疲劳,应自负9成责任。

黄男家属提告时表示,当时黄男骑机车搭载赖姓女友沿高雄市园区石化二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自双园大桥下桥后行至该路段时,因为路段机慢车道铺设柏油路边缘,与其铺设的排水沟中间出现13公分的高低落差,导致机车压过该路面落差处控制不易,因而失控撞击路边电线杆摔车。造成黄男胸腹部钝挫伤并胸主动脉截断破裂及左肾等,送医后伤重不治,因此家属要求国赔500多万元。

据《苹果》报导,公路总局解释,黄男家属所称的「机慢车道」应该是路肩,本应与排水沟有落差,才能让路面与水流入水沟排水,该路段路肩至边缘呈缓坡下降,高差7.5公分,路肩边缘与排水沟间之落差为10公分,符合原设计图说及公路排水设计规范设置管理并无欠缺。

法院传唤黄男女友,她表示当天跟男朋友去垦丁,「前一天晚上都没睡,当时回去的路上黄男瞇瞇眼骑车」、「原本是骑在白线的左边,后来越骑越右边才撞上,是骑到路肩与排水沟的交叉处,凹凸不平那边,才斜下去撞到电线杆」等,公路总局认为意外发生是与黄男自己疲劳驾驶有关

对此,合议庭审理后认为,路面排水设施固需有一定之高低差以利排水,但设置时应一并考量行车安全,此处落差却高达10公分且毫无缓降坡设计,客观上确实不符合通常安全使用状态,路面设置及管理自属有缺失。但考量黄男本身疲劳驾驶,认应自负9成过失责任,判决公路总局仅须赔偿黄男父母共28万余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