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单车坠谷亡国赔689万 家属:总算遇到包公

▲女研究生单车坠谷国赔689万,父:总算遇到包公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雄师体育系研究生王嘉瑜7年前参加高雄县单车观光文化自由车竞赛,却不幸坠谷身亡,家属提起国赔,高雄高分院认为当时主办的县政府与高雄县体育会未申请路权,未告知选手路况与设立警告牌,共有三项疏失,判决合并后的高雄市政府需国赔689万元;全案可上诉。

自行车比赛难免会出现这种危险摔车的画面,7年前,王嘉瑜参加高雄县单车观光文化祭自由车竞赛,在宝来建山二桥前1公里的地方、一个下坡转弯路段时,她发现桥面有宽1公尺的坑洞当场反应不及撞上,导致整辆车翻车,她摔到荖浓溪丧命。

家属既伤心又不满,认为主办单位有三项缺失,包括未向公路总局申请路权、未告知选手路况、没有设立相关警告标志;因此对主办单位高雄市政府以及未改制前的高雄县体育会提出国赔诉讼

一审法官认为公务员有缺失,但王嘉瑜本身也没有注意到车前状况,自己应该也要负担5成的过失责任,判赔129万元。

不过,二审法官除维持公务员有缺失认定外,认为王女经过数十公里竞赛,体力耗损相当大,所以对路况变化无法反应,本身没有过失,且主办单位没有投保意外险,所以应该要赔王家人殡葬费用扶养费用、慰辅金、保险费总计689万元。虽然全案仍可上诉,但对于二审判金额逆转,王女家属回应「总算遇到包青天」。(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