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瓦斯桶8年未检直送高雄民宅!她一看惊呆:已超过30年期限

黄捷接获民众投诉瓦斯行卖逾期八年未检验瓦斯桶。(图/高雄议员黄捷提供)

记者洪靖宜/高雄报导

桶装瓦斯是不少民众家中的生活必需品,不过,高雄市议员黄捷日前接获凤山区一名市民举报,她向高雄某间瓦斯行叫桶装瓦斯,没想到送来的瓦斯居然是逾期8年未检验的钢瓶,甚至该钢瓶还超过30年的使用年限,吓得赶紧联络相关单位进行报废压毁。她指出如果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向消防局具体要求,必须规划瓦斯业查察计划全面业者进行查察。

▲高雄市议员黄捷。(图/高雄市议员黄捷提供)

高雄市议员黄捷日前接获凤山区一名汪小姐举报,她向高雄某间瓦斯行叫桶装瓦斯,业者送来后,发现居然是逾期8年未检验的钢瓶,甚至该钢瓶还超过30年的使用年限,吓得赶紧联络相关单位,进行报废压毁。

黄捷表示,根据规定出厂10年内的瓦斯钢瓶,每5年就得检验一次。10年以上每3年检验一次,制造出场超过30年则不可使用,应办理压毁。另外消费者保护处在2018年公布,业者不得向消费者收检验费,除非消费者使用桶装瓦斯超过1年,才可收400元以下使用费

她指出,老旧的钢瓶可能会有瓦斯外泄的风险,如果业者不顾使用人的安全,只想蒙混赚黑心钱主管机关又不积极查办,真的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向消防局具体要求,必须规划瓦斯业查察计划,全面对业者进行查察,若发现贩售未检验逾期钢瓶,应依照消防法第42条,处业者2万到10万罚锾,若情节严重且不改善者,予以30日以下停业的罚则。最后她也呼吁,如果发现购入逾期钢瓶,请联络当地消防机关或黄捷的服务处,会立即给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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