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糯米肠3件验出防腐剂 「一中豪大鸡排」也中标!

中市卫生局抽验市售产品76件,3件糯米防腐剂超标立即下架并裁罚。(图/台中市卫生局提供,下同)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市政府日前派员前往大卖场生鲜超市、食品行、传统市场、肉舖、摊商等处,抽验市售糯米肠、香肠、米血糕烤肉酱等共76件产品检验防腐剂12项及甜味剂4项,检验结果有3件糯米肠与规定不符,卫生局除立即要求贩售点下架违规产品,将对源头制造商进行裁罚。

台中市卫生局指出,这次抽验不合格的3件产品,分别是在大甲区仲信量贩超市(超鸿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抽验的「糯米肠」,检出「防腐剂-苯甲酸4.07g/kg(标准:不得检出)及北区一中豪大鸡排抽验的「糯米肠」检出「防腐剂-苯甲酸4.27g/kg(标准:不得检出)」;此2件产品皆由本市谢姓业者制造供应

▲中市卫生局抽验超市,有两家抽检出防腐剂。

另一件不合格产品是在大肚区台中超市有限公司抽验的「米肠」检出「防腐剂-苯甲酸3.78g/kg(标准:不得检出)」,此产品由该市萧姓业者供应,卫生局已立即通知贩售点下架该批违规产品,并约谈制造商说明,届时将依调查结果依违反食安法第47条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说明,苯甲酸俗称「安息香酸」,是合法食品添加物,常被用来防止食品变质腐烂及延长保存期限,但过量或长期摄入,可能引起腹痛、腹泻、心跳加快等症状,也可能对肝肾功能产生影响;依「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限量规格标准」规定,「苯甲酸」不得使用于糯米肠及米肠,食品制造业者应注意食品添加物使用规范,避免违规受罚。

▲卫生局呼吁民众在选购食品时,可向信誉良好的店家购买,留意外观产品标示。

卫生局提醒,依食安法第18条规定,食品业者于食品加工制程中使用食品添加物,均应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规定,倘未依规定使用,将依同法第47条处3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以下罚锾,违规产品依同法第52条应予全数没入销毁;呼吁民众在选购食品时,可向信誉良好的店家购买,留意外观产品标示,并依食品特性妥善保存,确保食品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