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女儿开户遭拐上床怀孕 名教授发传单批播种者像「陈星」

教授认为自己女儿期货业务拐上床后怀孕,竟传单对方像「陈星」。(图/达志影像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一位陈姓大学教授2016年带着女儿前往期货公司开户,替他们处理的杨姓业务对陈女一见钟情,在同年2月2人就前往非洲模里西斯共和国金门日月潭等地旅游,并发生性关系,导致陈女怀孕;教授对杨姓业务不满,提出强制性交告诉被检察官处分不起诉,他气得跑到业务位在台北市的期货公司发传单,批评杨男「诱奸无知女性」、「其狼阴和陈○星如出一辙」等语,遭告诽谤,法官判他得赔1万5千元,民事部分则得赔6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判决书指出,教授不满带女儿前去期货公司开户后,女儿就被杨业务员追求,并前往模里西斯共和国、金门及日月潭发生多次性关系;女儿事后说「我当下反应是觉得诡异,不知如何拒绝」、「会一再答应出游均是因我自暴自弃,被性侵后有一种只能跟着他的感觉,所以性行为当下都没有拒绝」等语,并提告杨男强制性交罪,但检察官认为陈女性行为时没有明确拒绝,事后也没有惧怕等反应,认为陈女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全案不起诉处分。

但教授却没打算罢休,,2016年5月到杨男新到职的公司,发放写有「杨○○/ 以教期货为饵/ 旅游为陷阱/ 诱奸无知女性/ 令受害者和其父母痛不欲生/ 其狼阴和陈○星如出一辙/ 问:他为什么被○○期货当局扫地出门?」的传单,让杨男认为名誉受损提告,法官依照加重诽谤罪判教授得赔1万5千元罚金、缓刑2年。

此外杨男还提出民事的求偿告诉,教授强调女儿因此已经罹患思觉失调,身为父亲实在不忍才会发传单,法官认为既然陈女与杨男的强制性交告诉已经不起诉处分确定,教授就不该再损害他人名誉,认为依法陈教授得赔偿杨男的精神损失,判赔6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