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歡唱酒後殺死馬籍男大生 法院2原因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基隆市陈姓男子和友人到KTV唱歌喝酒后,涉嫌持刀杀死来自马来西亚的陈姓大学生,检方依国民法官法、刑事诉讼法起诉。陈嫌律师指被告已认罪,本案无使审判融入国民正当法律感情等重要意义,声请不行国民参与审判。法官考量被害人家属不受外界干扰的期盼,也认不适当,裁定不行国民参与审判。

海大陈姓男大生去年11月14日晚上10点多,与7名友人前往基隆市仁二路某家KTV唱歌,陈嫌也与友人在这家KTV唱歌。陈嫌的张姓、许姓友人酒后误闯陈姓大学生及友人的包厢,当时并未发生肢体冲突。

双方在隔天凌晨4点许先后结帐,下楼在骑楼等候友人时,22岁陈嫌及林姓友人因误入包厢事件,曾与陈姓大学生及颜姓友人发生口角,陈嫌持折叠刀刺中陈姓大学生右腿,并划伤颜男左大腿。陈姓大学生送医不治,颜男脱险。

检察官侦查后,认定陈嫌持刀划伤颜男涉犯伤害罪,伤害陈姓大学生致死涉犯伤害致死罪,并将两案合并依国民法官法、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林男徒手殴打陈姓大学生,另依伤害罪嫌起诉。

陈嫌律师向基隆地院声请裁定不行国民参与审判,理由为被告对检方起诉书所述犯罪事实、罪名都不争执,坦承犯行。死者为马来西亚人,加上被告被羁押,才尚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国民参与审判立法目的,在提升国民对司法的理解与信赖,并使审判融入国民正当法律感情,但本案并无彰显国民参与审判价值重要意义,声请改行通常审理程序。

法官指出,检察官以本案被害人为外国人士,为社会瞩目案件等原因,认应行国民法官审判程序立论基础稍属薄弱。死者的姊姊在法院准备程序庭表示,可接受国民法官审判程序,但也说不希望妈妈因审判程序受二次伤害。

法官衡量陈嫌认罪,本案仅量刑尚有争论,行国民参与审判必要性及公益程度降低。如行国民参与审判,在媒体高度关注报导下,严重影响被害人家属心理辅导成效及受创心灵重建,亦显不适当。斟酌反映国民法律感情意义,考虑当事人权益与诉讼资源有效运用,认以不行国民参与审判为适当,准许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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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姓男子涉嫌持刀杀死马来西亚籍陈姓大学生,检方依伤害致死罪嫌起诉,并认应行国民法官审判程序。陈嫌律师声请不行国民参与审判,法官裁准。记者邱瑞杰/翻摄

陈姓男子涉嫌持刀杀死马来西亚籍陈姓大学生,基隆地检署依伤害致死罪嫌起诉,并认应行国民法官审判程序。陈嫌律师声请不行国民参与审判,基隆地方法院法官裁准。记者邱瑞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