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过铁链被绊倒「头部撞地」重伤!他靠呼吸器维生 生活百货店长下场出炉

陈姓店长否认业务过失致重伤犯行,辩称广场前是他们维护的区块,「我们不希望有机车会进去停放导致乱象产生,所以有设置铁链栏杆。」(图/翻摄Google Map)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桃园市一名吴姓计程车司机行经佳玛进口精品生活馆南崁店,要跨过业者设置在广场的铁链时,遭铁链绊倒而头部撞击地面导致重伤。法官依业务过失致人重伤罪,判陈姓店长5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佳玛生活馆南崁店在2012年10月至11月间,于前方广场设置ㄇ型栏杆、铁链及短柱状栏杆等设施。而吴男2018年5月4日上午9时40分许,行经该店前方广场,想跨越铁链却遭绊倒,而头部撞击地面,导致后韧带骨化症合并脊髓损伤;经治疗后仍需长期仰赖呼吸器及鼻胃管喂食维生,日常生活无法自理,需由他人全日照护。

陈姓店长否认业务过失致重伤犯行,辩称因广场前面是他们维护的区块,「我们不希望有机车会进去停放导致乱象产生,所以有设置铁链及栏杆。另外,当时周遭也都有其他供人通行的地方,且被害人是自己知道有铁链存在,却又决定去跨越才跌倒,所以我并没有过失。」

▼吴男跨过铁链遭绊倒重伤。(示意图/翻摄免费图库Pixabay)

桃园地院法官依照医院函文,应可认定吴男所受后纵韧带骨化症合并脊髓损伤伤势,是因跌倒所造成;再根据吴妻证人证词,堪以认定被害人行经该处,因脚店家前的铁链绊倒,头部着地后导致伤势。

法官认为,业者既同意任何人于任何时间均可使用通行该广场,则于设置、维护ㄇ型栏杆、悬挂铁链及短柱状栏杆时,即应注意并予设置警告、预防或是防护设施,以避免行人因此受伤;然店家及被告却未为之致被害人受伤,显见被告确有过失。

法官说,审酌被告身为店长,对于广场铁链、短柱状栏杆等物维护、管理有所疏失,致被害人所生危害非轻;又被告始终否认犯行,且迄今仍未与告诉人达成和解,因此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