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丁允恭坦承与Y女在办公室发生性行为、堕胎2次

记者苏晏男台北报导

总统府发言人丁允恭去年身陷桃色风波请辞获准。针对其任职高雄市新闻局长期间的私德问题监察院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后,审查会以11比0全数通过弹劾,全案已移送惩戒法院审理。对此,提案监委纪惠容15日下午召开记者会时指出,丁允恭在被约询时,坦承与Y女在办公室发生性行为、堕胎2次。

纪惠容指出,监察院调查期间,曾进行政府机关的调卷、函询约谈丁允恭及证人等。丁允恭与Y女在餐会上认识,之后有交往,丁允恭不仅承认Y女曾堕胎两次,也坦言在办公室办公桌职务宿舍与Y女发生性行为。

纪惠容表示,丁允恭2013年订婚,并在2014年2月25日至2017年10月26日止担任高雄市新闻局长期间,因职务认识Y女。到了2017年2月,Y女北上工作认识A男后,进而与丁允恭分手,可是丁允恭欲挽回Y女,在同月27日脸书上两人合照,造成对方后续工作困扰,而丁允恭骚扰行为直到2017年4月5日结婚后仍未停止。

纪惠容继续说,丁允恭与Y女分手后,仍不断用LINE想挽回Y女,但他的行为已经影响Y女与A男的交往,所以B男也证实A男写陈情信,透过关系转交时任高雄市长陈菊

接着纪惠容总结,其实丁允恭行为已经构成性骚扰,无论他有没有订婚或结婚,就是想要透过各种方式,包括在LINE公布亲密照片,造成Y女心生恐惧,感受到冒犯跟敌意,这在性《骚扰防治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款。

根据该法指出,性侵害犯罪以外,对他人实施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行为,且包括「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视、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当影响其工作、教育训练服务计划活动或正常生活之进行」的行为。

监察院弹劾丁允恭全文如下:

被付弹劾人任职高雄市政府新闻局局长期间,因职务之故与记者Y女交往,坦承在局长办公室及职务宿舍发生性行为,两人分手后在106年2月27日于脸书上传其与Y女两人合照,Y女感到敌意、冒犯之情境,也因此造成Y女后续工作困扰,被付弹劾人甚至于106年4月5日结婚后仍未停止骚扰。其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洁身自爱,行为不检,有辱官箴,核其行为严重失当,严重伤害政府信誉公务人员形象,建失情节重大,爰依法提案弹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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