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士葆撞伤斑马线上2行人!最重罚3万6扣照1年 警还没开单原因曝

记者张君豪/台北报导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9日晚间驾车行经北市大安区瑞安街208巷时,路口左转疑因未注意车前状况,直接撞上正在过马路的2名女性民众,透过路口监视器和行车纪录器画面,发现赖士葆当时呵欠连连、疑似疲倦驾车发生车祸,正在穿越路口的张女(63岁)左脚骨折、蔡女(59岁)头部撕裂伤送医,所幸伤势稳定。

▲赖士葆为未礼让行人车祸导致民众受伤鞠躬道歉。(图/记者屠惠刚摄)

交通部为洗脱台湾「行人地狱」恶名,修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今年6月30日施行,大幅提高汽机车驾驶不礼让行人的罚则;立委赖士葆昨晚在路口未礼让行人穿越马路且撞伤行人,根据该条例44条2项规定「驾驶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可处1200元以上及6千元以下罚锾。▲赖士葆昔日批评行人法规是白痴政策。(图/翻摄自Facebook/赖士葆)

且赖士葆因驾车未礼让行人撞伤2女行人、根据道交条例44条4项规定,驾驶人有未礼让行人肇事导致受伤情事,可处7200元以上3万6千元以下罚锾,并须吊扣驾照1年并接受道安讲习。

然而民众须注意的是,行人穿越马路的路权是全程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倘若行人任意穿越没行人穿越道的路口、或者走在斑马线外,都不属新修道交条例中、保证行人优先路权范围。

据了解,赖士葆驾车未礼让行人肇事案件,警方暂未开罚。根据台北市警局车祸处理流程,车祸交通事故肇责的相关违规,须等到车祸相关卷证函送交通大队事故组分析,等到车祸肇责初判表出炉,交大就会根据肇责分析,针对肇事驾驶的违规行为依法告发。

▲赖士葆撞飞女行人,行车纪录器画面曝光。(图/民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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