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T官员开车撞伤斑马线上行人 未提刑事豁免权愿受罚...判刑2月

▲AIT官员未依规定行人优先通行,竟贸然左转撞伤人,遭判2月徒刑。(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孙于珊/台北报导

38岁美国在台协会行政主管人员RYAN MCKEAN,驾驶自用小客车国父纪念馆停车场出口驶出后,竟贸然左转,撞伤一名走在斑马线上的陈姓路人,RYAN MCKEAN并没有逃逸,而是马上前往就医现场向处理警员自首肇事、接受裁判。虽然RYAN MCKEAN有权主张刑事豁免权,但他并未主动提出。台北地院依过失伤害罪,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

这场车祸发生于2017年11月30日晚间9时许,RYAN MCKEAN开车从停车场出来,想左转光复南路时,车头小心撞击到路人的右后臀部,致对方右膝挫伤合并髌骨内下方软骨缺损。

由于我国与美方签有「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与美国在台协会间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双方主要办事处人员享有绝对刑事管辖豁免,不过被告是否享有刑事管辖的豁免权,仍应经法院传唤,主动提出豁免权的主张,法院始得以无管辖权理由谕知不受理之判决。

然而RYAN MCKEAN于侦查中并未到庭主张刑事豁免权抗辩,法官除了审酌RYAN MCKEAN的学经历,也考量他无任何前科,事后坦承犯行,有悔悟、赎罪之心,但他迄今未能与对方达成和解,因此判他行经行人穿越道不依规定让行人优先通行,因过失伤害人,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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