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师郭德星偷拍女学生洗澡 卖屋赔偿7被害人

南港高工和育成高中只有一墙之隔。(图/取自Google地图)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南港高工与一墙之隔的育成高中,共用操场泳池,今年2月,时任南港高工的国文老师郭德星被发现全裸躲在淋浴间,偷拍女学生洗澡,而郭德星并非初犯,他4年来多次偷拍,检警循线找到7名女被害人郭男卖屋筹出350万元,分别赔偿7女达成和解,高等法院认为郭有悔意,18日判郭2年徒刑,得易科罚金72万元定谳。

46岁的郭德星已婚、育有两名子女,原任职南港高工夜间部,偷拍事件曝光后,已被校方解聘。郭在2008到2012年担任南港高工国文老师期间,常带着微型摄影机到育成高中泳池女更衣室,从气窗或淋浴间隔板隙缝偷拍。

今年2月10日下午,郭德星游完泳后,又趁机潜入女更衣室,将微型摄影机伸到隔壁淋浴间偷拍女生洗澡,女学生发现后大声呼救,女教官闻讯抵达时,发现郭全身赤裸、站在隔壁淋浴间,样子十分狼狈,只能用摄影机遮住下体

郭德星被女教官扭送警局警方之后在郭男办公室树林住处找到20多段女子更衣、淋浴的影片犯案时间逾4年,发现郭男除了在学校偷拍,还到自家附近偷拍女邻居洗澡,地点游泳池淋浴间、更衣室、低矮民宅厕所气窗为主,检警只找到7名被害人,其中一对是母女

被害人纷在法庭泣诉,郭德星害她们「在路上看到40多岁男子都会害怕」、「不敢再去游泳」。士林地检署以妨害秘密起诉,具体求刑8年,一审也认定郭恶性重大,判他4年2月,郭上诉高院期间,为争取减刑卖屋变现,赔每名被害人50万元,达成和解,二审认为他有悔意,改判他7条妨害秘密罪,每罪6月、均可易科罚金,合并执行2年徒刑,可易科罚金72万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