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祭出纾困措施 劳、就保保费及劳退金缓缴可缓缴

劳动部指出,28日起符合规定企业可申请劳、就保保费及劳退金缓缴。(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因应新冠肺炎疫情升温,劳动部今(26)日指出,将在28日再次祭出劳工保险、就业保险保险费及劳工退休金条例退休金缓缴措施,缓缴月份从110年4月份至9月份,最长得缓缴6个月,缓缴期间免征滞纳金

去年在疫情爆发之际,劳动部就在109年的2月至7月保费缓缴半年,据统计,共有劳、就保保险费缓缴共有1万2037件申请、劳工退休金则有9795件申请,前者缓缴金额达56亿9608万余元,后者缓缴金额达43亿3522万余元,其中最主要的申请产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

如今面临疫情持续严峻,劳动部表示,「劳动部对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影响劳工纾困办法」第4条授权规定,公告凡经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受影响产业或事业,与产业相关职业工会被保险人,可向劳保局申请,得缓缴月份为110年4月份至同年9月份,最长得缓缴6个月,缓缴期间免征滞纳金。

劳动部也提到,所谓符合劳保、就保保险费和新制劳工退休金申请缓缴条件为,「向地方政府劳政主管机关通报减班休息者」或「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受影响的产业或事业以及与产业相关的职业工会被保险人」。劳动部强调,这次的缓缴措施并非退保,所以被保险人的年资并不会中断,在缓缴期间仍会持续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