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偷吃辩「无法硬10分钟」 人妻驳:做过3次,很勇

老翁偷吃人妻,还辩称自己无法勃起10分钟。(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一名75岁的李姓退休男公务员陆籍配偶小如(化名通奸,因为小如的丈夫发现而被告,虽然他辩称「我老迈有病,不可能勃起10分钟」,否认有奸情,但高等法院不采信,仍判他3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元定谳。

李姓老翁已离婚多年,因为前年初小如的丈夫外派中国工作,很少在家,便趁机献殷勤,最后2人发生了3次性关系,但小如事后觉得良心不安,在LINE表达想结束婚外情,有老公了「性生活单纯一点比较好」,但他还是一直示爱,并叮咛小如记得删掉对话纪录

由于同年11月小如丈夫回台休假,在LINE中发现李翁太太露骨示爱「好想妳,怎么办」、「真爱无罪」,因此怒告李翁。小如在庭讯时也承认2人有过3次性行为,而且李翁性事神勇,也有射精、勃起达10分钟。

虽然李翁否认和小如有性关系,强调当时他73岁,不可能勃起这么久,怒斥小如丈夫开出100万元和解条件,简直是「狮子开口」,质疑遭仙人跳,但高等法院认为,小如对双方性关系过程交代很仔细,加上李翁在LINE提醒小如务必要删掉2人对话,应是作贼心虚、即使诊断证明书载明他有糖尿病等多项慢性病,也不代表他没有性能力综合认定涉相奸罪事证明确,判他3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元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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