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道安基本法 交通部:落實改善交安決心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确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方针原则。本报资料照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确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方针原则、强化各级政府道路安全运作机制、中央相关机关及地方政府依权责推动并落实成效监督等。交通部表示,除了感谢长期关注及支持该法制定的立委、民间团体、相关部会及县市政府等,更将落实政府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的决心。

交通部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国人日常基本「行」之安全,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必须结合中央各部会、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与全体国民共同力量才能达成。此次立法因应社会需求,订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上位政策方针,希望凝聚社会共识,明确化中央各部会与各级政府责任,以加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工作,回应人民对道路交通安全期待。

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共分5章计28条,各章分别为「总则」、「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道路交通安全计划」、「道路交通安全会报」及「附则」。定明各道路交通安全重要关系者之责任;病人、车、路、汽车运输业、教育宣导、执法、紧急医疗救护、保险与研究发展等九大面向订定基本政策,作为跨部会、各级政府落实分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