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大湖警察署署长宿舍修复再利用 文观局22日举办说明会

苗栗历史建筑大湖警察署署长宿舍调查研究暨修复再利用计划说明会,22日下午2点于苗栗县警察局大湖分局3楼会议室办理,参与民众记得佩戴口罩。图为大湖警察署署长宿舍。(巫静婷摄)

苗栗县历史建筑「大湖警察署署长宿舍」调查研究暨修复再利用计划说明会,22日下午2点于苗栗县警察局大湖分局3楼会议室办理,参与民众记得佩戴口罩。图为大湖警察署署长宿舍。(文观局提供/巫静婷苗栗传真)

苗栗县历史建筑「大湖警察署署长宿舍」将修复再利用,文化观光局指出,该历史建筑见证大湖警政制度与历史发展,保留了和洋折衷时期日式官舍建筑风格,为守护珍贵历史文化资产县府活化该历史建筑再利用,但除了须由专家学者调查给予建议,22日也将办理说明会,收集地方意见

苗栗县历史建筑大湖警察署署长宿舍位于大湖乡明湖村,2018年3月15日被县府公告为历史建筑。该宿舍兴建之初就做为大湖地区警察署长宿舍使用,宿舍的兴建与日治时期大湖警察体系民生日常的管理,有紧密的关联性,见证大湖的警政制度与历史发展。

文观局指出,该建筑物依照文献资料记载为判任官甲种官舍,属于和洋折衷时期的日式官舍建筑风格,现况保存完整。为守护珍贵历史文化资产,县府委托顾问公司办理调查研究暨修复再利用计划,依据《文化资产保存法》及《古迹修复再利用办法》将于22日下午2时在大湖警分局举办说明会。

文观局长林彦甫表示,文化资产的活化与再利用,除了需有专家学者的调查与建议外,同时也需要与地方管理及使用机关居民进行沟通与协调,会中将进行历史建筑日常管理维护方式说明,使管理单位可更了解管理流程与方式,共同维护历史建筑。

文观局将收集民众对于「警察署署长宿舍」的历史记忆,并结合该调查研究案的文献爬梳图说,详实记录于调查研究计划中,为该栋建筑物与大湖地区的警政历史留下见证,盼未来办理修复工程时,更能详实呈现该日式宿舍的历史风貌,使文化资产价值充分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