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代投票」風波 法務部:恐涉偽造文書罪

上周立法院院会表决疑似发生「代投」事件,卢县一「不在国内」,却有其他立委代为投票,引发争议。韩国瑜16日向院会说明。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针对国民党立委卢县一投票案争议,民进党立委吴思瑶今天质询时问到,冒充卢县一出席院会按下表决的人,是否涉违刑法相关规定。法务部次长蔡碧仲说,可能涉及伪造文书罪,至于是否涉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要依具体事证判断。

立法院会12日年改修法复议案表决时,卢县一未出席院会却有投票纪录,引发争议。立法院长韩国瑜16日表示,经查明是因会场干事误认立委,造成误插卢县一的表决卡,将予以行政惩处。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并案审查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及国民党立委所提,关于加重虐童刑责的刑法第77、286条条文修正草案等10案,蔡碧仲等人列席说明,并备质询。

吴思瑶质询时,提及12日国会发生投票舞弊事件,令人遗憾,若此案进入地检署侦查或法院审理,应该会请相关当事人过去询问,包括议事人员、涉及的立委等。

蔡碧仲表示,如果有涉及刑责的案件,立法院内部当然可以做行政调查,但若涉刑事责任,侦查机关就要侦查代按投票按钮行使表决的行为。

至于司法机关会传唤会传谁,蔡碧仲说,包括立委、关系人等在场之人,但要由具体案件形成后,依照客观证据调查。

吴思瑶说,如果就法律论法律的话,这样一个被插卡、被投票的的投票纪录,是否为准公文书范围。蔡碧仲认为构成准文书。

吴思瑶询问,冒充卢县一出席院会按下表决,是否涉违刑法的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

蔡碧仲指出,本案还可能涉及刑法伪造文书罪,至于是否成立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这要看记录投票结果的公务员有无审查权,要依据具体事证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