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落实国军遗族照护 殉职官兵未成年子女加发抚恤金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军人退抚条例部分条文》。(摘自立法院直播)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军人退抚条例部分条文》,亡故官兵遗有未成年子女者,每一未成年子女每月比照国民年金法之老年基本保证金给与标准,加发抚恤金至成年为止。

三读条文也规定,军人因作战、演习训练或抢救灾害死亡者,每一未成年子女每月再加发抚恤金;其给与标准由国防部拟定,报请行政院核定。

过去在汉光演习在训练及实兵操演期间,多名官兵因公殉职,因此总统蔡英文关切殉职人员抚恤事宜,指示研议法令及制度,落实照顾军人身故后遗有未成年子女生活,彰显政府对亡故官兵保卫国家安全牺牲奉献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