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6成电暖水袋不合格 烫伤、触电风险高

标检局针对市售电暖水袋进行抽查。(图/标检局提供)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许多民众习惯用电暖水袋取暖,但产品安全性仍有疑虑。经济部标准检验局17日公布市售电暖水袋抽检结果,在5件样品中,竟有3件不合格,占比达6成,消费者在使用时,恐有烫伤、触电风险

标检局自2014年12月起,便开始针对市售电暖水袋,实施市场清查,共查获938件违规电暖水袋商品,标检局也依商品检验法相关规定,对不合格商品进行处分,要求销售者不得陈列或贩卖。

自2015年起,标检局进一步对市售电暖水袋,执行取样检验。标检局第三组科长杨绍经说,取样地点以双北市为主,分别透过大卖场、市场、网路购物方式,购得5件样品,经检测后发现,其中有3件不合格。

由标检局资料可得知,3件不合规定商品分别是「台热/Hello Kitty电子式暖袋」、「真爱家/电热敷暖袋」,以及「IDO爱朵/电暖水袋」。

杨绍经解释,3件样品未通过检验的原因,包括零组件比对不符合、样品本体标示检查不符合,以及表面温度绝缘厚度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

杨绍经进一步说明,若电暖水袋表面温度与绝缘厚度,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消费者在使用这类产品时,发生烫伤、触电的风险,相对较高;标检局已依法要求业者,不得陈列或贩卖不合格的电暖水袋。

标检局资料显示,电暖水袋的原理,是利用电热器通电加热,使袋内液体升温,为求快速加热,通常消耗电功率相当高,若电暖水袋内部缺乏适当温度控制及安全保护装置,极可能造成爆裂烫伤意外。

标检局强调,电暖水袋商品已列入应施强制性检验范围,不符合检验规定者,不得进口出厂、陈列或销售,若未完成检验程序,经调查属实,标检局将依商品检验法第60条规定,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