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长庚警卫捡到不明粉末 警副所长竟拿去洗手台冲掉…不起诉
▲桃园市龟山警分局赖姓副所长2019年6月获报,林口长庚医院警卫拾获2包不明粉末,赖直接冲洗丢弃。(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桃园市龟山警分局赖姓副所长于2019年6月间获报警卫报案,有人拾获2包不明粉末,赖姓副所长受理后,向医院调阅监视器画面,但查不出来拾获地点画面,未经检验就认定是砂糖,直接在警卫眼前将粉末拿去厕所洗手台冲掉丢弃,事后被依湮灭证据罪嫌侦办。桃检认为,因不知何人所有,也无从查出是否为违禁物品,既已灭失也无从对其罪责相绳,14日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但赖男事后已调离非主管职务。
检方调查,57岁的赖姓男子为龟山警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长,于2019年6月18日晚间9时许接获林口长庚医院警卫室通报,院内有人在X光室拾获2包不明粉末,还有夹链袋包装,赖员到场后检视,20分后将警卫交付的2包不明粉末,在警卫面前拿到洗手台冲掉,夹链袋也丢弃后离开。
未料,没多久,同日上午新北市警方在林口查获1名蔡姓毒品通缉犯,过程中蔡男因拒捕,从2楼跳下企图脱逃但骨折受伤,晚间8时许被送至长庚医院照X光,随即在X光室发现这2包不明粉末,但遭赖冲掉丢弃,同日晚间10时许,另一病患需照X光,移动枕头时又发现第3包不明粉末,因现场有员警戒护,医院将第3包粉末交给新北警分局,警方化验后确认为第1级毒品海洛因阳性反应。
新北警方将毒品送验后,包括医院警卫等多人目击赖姓副所长将另2包不明粉末冲洗丢弃,检方质疑赖有湮灭证据罪嫌,主动签分侦办,赖员事后也被调离非主管职务。
赖姓副所长在侦讯时否认犯行,辩称到场时曾询问医护人员,因拾获地点并无监视录影画面,根据经验法则,该2包粉末有可能是砂糖或其他物品,所以在警卫见证下,将2包粉末当作废弃物处理。
检方则认为,拾获现场确实并无监视器,无从查知粉末为谁所有,蔡姓通缉犯事后否认3包粉末是他的,辩称事前已被警方搜身,就医时全程戒护,他也不认识赖员。
检方审酌,2包粉末既已被冲洗殆尽,尚无因告诉、告发,自首等情形已开始侦办刑事案件,亦无刑事被告案件,难认赖员有何隐匿关系他人刑事案件情事,检方还详查赖员近期金流与帐户,未没发现有可疑金额进出,因2包粉末既已灭失且未予初验,加上无其他积极证据,侦结予以赖员不起诉处分。
►「即日起,我退出老化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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