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媒介少女性交易 嫖客煞车:她看起来就是小孩子!皮条客下场惨

媒介未满18岁少女卖淫,台东男遭法院判刑3年 。(图/记者杨钧典摄)

记者杨钧典/台东报导

台东县一名蓝姓男子以LINE通软体媒介国中少女卖淫,2017年6月间蓝男因图营利仲介使未满18岁之人为有对价性交行为之犯意,化名为「琉璃颖」在UT网路聊天室招揽男客双方约定以新台币2500元之代价进行全套交易遭台东地方法院法官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处3年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一万元。

蓝男化名为「琉璃颖」在UT网路聊天室招揽男客,以新台2500元之代价进行全套性交易,并约妥时间地点后,将当时只有15岁的少女的LINE ID传送给嫖客,由双方直接联络,后由嫖客直接载到附近的欧游汽车旅馆从事性交易,待性交易完成后,少女将收受款项中之1000元交由蓝男收取做为媒介性交易之代价。

蓝男被逮后,坦承媒介2人碰面,但之后的交易不是透过自己,也未获利,更否认知情对方未满18岁。少女在警讯时供称,蓝男有问过她是否未成年,她回答是。且警方也找到嫖客作证,嫖客证称她看起来就是小孩子,因此没有跟她发生性行为。法官审理认定蓝男确实有在网路聊天室招揽男客媒介性交易,且明知少女未满18岁,基于图利使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判处3年徒刑,并科罚金1万元。

►对抗病毒看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