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车播牵亡歌辱国策顾问林敏霖 判赔126万

陈明海不满林敏霖与其弟林敏荣(已过世)积欠债务不还,从网路下载林敏霖的照片,并将照片制作成遗照的外观,悬挂货车前方,而将货车布置为「灵车」,两侧还有白色灯笼及纸扎人等物。

陈男并以1,000元的代价雇用许峰铭等人,在前年5、6月间开车前往林敏霖住处,车辆慢速环绕,并在该处播放丧礼使用的「牵亡歌曲」,并二度到林宅门口、侧门泼红漆。

林敏霖愤而提告,刑事部分一审判处陈明海、许峰铭各4月、2月徒刑。陈男不服提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定,在台湾民间,以灵车及牵亡歌曲的作法是在诅咒对方,属不祥之兆,但被告2人并无任何以具体加害之内容来恐吓对方,因而改以公然侮辱罪改判陈明海、许峰铭各拘役15日、10日。

林敏霖另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陈男等8人精神损害赔偿金各15万元,及清除泼漆费用等,台中地院判决共应赔偿12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