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偷火龙果被抓包 男持螺丝起子刺园主「变强盗」遭判4年

男子火龙果被发现,还企图螺丝起子对方颈、胸部刺。(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高姓男子前年9月间连续到果园偷采火龙果,被吴姓园主发现制止后,竟然拿出置物箱里的螺丝起子,企图朝对方颈、胸刺去,随后骑车逃逸,并将火龙果弃置路边最高法院依准强盗罪判处4年确定。

判决书指出,高男从2016年9月2日起,凌晨都骑车到果园偷摘火龙果,直到9月4日再次进入果园后,持手电筒徒手摘下2颗火龙果,刚好被吴姓园主透过监视器看到。吴男立即报警并持长棍前往阻拦。

吴男到现场后,立刻拔取高男机插头,要求对方等待警方到场处理,结果高不仅不愿意配合,还想把钥匙抢回去,两人因此发生激烈拉扯。期间,高拿出置物箱的螺丝起子,朝吴姓园主的胸、颈侧了过去,把对方吓跑之后,再骑着机车离开现场。

案件调查期间,高男辩称,为了自保拿出手电筒向对方丢去,且自己是被吴用长棍殴打,强调绝对没有持螺丝起子行凶所幸全案都被果园的监视器拍下,持凶器被害人画面也完整被记录下来。

在窃盗罪部分,高男遭判5月、可易科罚金。准强盗部分,高一审被判8年;全案上诉到二审后,法院考量高犯后还谎称遭果园主人痛殴,显示没有悔意,依携带凶器准强盗罪判处4年徒刑,最后,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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