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乐妍涉贿选3度放鸟法官!PO文「台湾危险」 7天后恐成通缉犯

刘乐妍涉嫌贿选,日前在大陆PO文指台湾危险、疑似要卖房,更于27日无故不到庭,检察官建请法院通缉。(图/翻摄刘乐妍脸书)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艺人刘乐妍于2018年9合一大选中,涉嫌贿赂房客票罗智强遭起诉,北院目前审理中,但刘乐妍先前为参加「海峡两岸论坛」向法院请假,日前又在微博上,以桃园爆发感染一事,称台湾不敢普筛很危险,更要房仲私讯她,疑似要变卖台湾房产,27日更无故不到庭,检察官建请法院通缉;法官表示,先看刘乐妍7天内有没有补充正当理由,再另作裁定。

法院认为,从新闻来看,大陆仅取消大型活动、全面筛检,并无限制台湾人出入境,而通知已于2020年12月3日,送至刘乐妍大陆住处,她应有充分时间返台开庭律师指出,大陆管制相当严格,更有部分地区客运停驶、禁止上高速公路,目前不知刘乐妍住处管制如何,将与她确认后再向法院陈报。

刘乐妍日前在微博PO文,指大陆有确诊者经过某小镇官方就对整个小镇的人筛检,而她所在的城市有500万人口,还做了两次检验,批台湾防疫不扎实外,更大酸桃园医院爆发群聚感染,500人的医院才派20个化学兵去消毒「真多」,并呼吁在陆台湾人别返乡过年,「台湾不敢全民筛检,真的好危险啊」。

刘乐妍另称,有台湾房仲问她房子要不要卖,她也向对方喊话,「我有话跟你说,看到的话,再私我一下」,似乎有意处理在台资产;检察官认为,刘乐妍无故不到庭,法院应予以通缉,法官认为,刘乐妍涉犯贿选,罪刑属3年以上、10年以下重罪,若持续无故不到庭,有通缉必要,谕知应于7日内补充请假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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