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间幽会!台大名医「开刀日忙偷情」...每周到女医家中嘿咻

外遇示意图,非本文当事人。(示意图/取自pakutaso网站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整形名医陈男台大任职时,与一名住院医师发生婚外情,趁着值班、开刀的空余时间,到女医师家中温存,事后获得原配原谅撤告。女医师虽然否认,但是在给陈男的情书写着,「决定要喜欢你,就让我好好地这么走」、「认识学长一年半来,感觉越来越深了」等语,台北地院民庭认定,女医师侵害配偶权,判赔50万,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男的原配指控,陈男与女医生从102年10月至103年4月偷情,直到3月被她发现后,陈男才坦承告知。陈男在法庭坦言,与小三交往后,会趁着值班时在护理站或是病房附近见面,在医院里牵手、亲吻,大约一个礼拜到两个礼拜一次会在女医生家中做爱,直到3月他决定回归家庭,3月9日在女医生的央求下到她的住处,也进行了最后一次的性行为

陈男老婆发现外遇后,屡次爆发严重口角感情濒临破碎,更因此日日以泪洗面,罹患忧郁症,愤而向2人提告。检方认定两人通奸,依照通奸罪起诉陈男、相奸罪起诉女医生,陈男后获得老婆原谅撤告。刑事庭一审认定,原告起诉内容为陈男单方面陈述女方否认性交无法认定有罪,因此判决无罪;二审合议庭维持原判

民事部分,原配提出女医生写给老公的情书,内容上写着「或许你一直觉得我对你的喜欢很幼稚愚蠢」、「既然决定要喜欢你」,并曾在法庭上声称「因为我对于学长还是有仰慕之情」,认定两人已超过一般社交礼节,有男女感情交往之事实,女医师侵害配偶权,判赔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