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色魔」情人节偷拍嘿咻片 女友怒告:我醉到「后面来」都不知

陈男趁与酒醉女友嘿咻时,偷拍其裸背性爱片,事后传给对方挨告,台北地院因此依无故录影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身体隐私部位罪,判陈男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可上诉。(图/中时资料库

去(2020)年2月14日,台北市一名陈姓男子趁女友情人节餐后烂醉,两人来到民宿啪啪啪时,擅自从女方背后偷录裸背至臀部的性爱影片,并于12天后,将影片传给对方,气得女友愤而提告,直呼当时自己醉到「连发生性行为都不知道」,小俩口也于去年5月情断。对此,台北地院日前依无故以录影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判陈男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可上诉。

去(2020)年2月14日晚间,陈男和女友共赴台北松山火车站一带,一间日本料理店享用情人节大餐,并于餐后入住附近某民宿。可女方万万没想到,近2周后,陈男突传来一支影片,内容是他们嘿咻时,陈男从她后方拍摄的裸背性爱画面,此时该女子才得知,陈男情人节当晚,趁她烂醉时,未经同意偷拍滚床单画面,于是愤而提告,并在5月3日和陈男分手。

不仅如此,该女子还提到,去年2月23日,她曾向陈男表示暂时不要联络,经过3日沉淀,才同意继续交往,没想到陈男就传来偷拍的性爱片,令她感到很不舒服。

尽管人住台东的陈男,曾于两人交往期间,要求女友视讯自慰,但女方碍于跟家人同住,房间隔音又差,因此建议双方见面时再拍,可陈男后来传来的性爱影片未达共识,该女子非但无从同意或拒绝拍摄,还主张当下自己醉到连「被啪啪」都不知道,「我根本不知情,甚至与他(陈男)半夜发生性行为都不知道,他回台东前也没跟我说过拍摄影片之事」。

对此,陈男出庭时虽承认拍摄与前女友的裸背影片,可他坚称,拍摄性爱片是他俩的情趣、性爱习惯,且拍摄影片时,女友知情并未反对,甚至在去年2月27日收到影片时感到很开心。

此外,陈男律师也辩称女方提告纯为分手的挟怨报复,且2人分手时,曾签下「双方交往期间所拍摄的照片、影片,均为双方知悉并同意拍摄」的协议书,其中女方未将偷拍一事列入,由此可证,该影片不是偷拍。

不过法官勘验2人对话后发现,陈男情人节当日,曾因不满女友喝醉失态而动怒,加上事后处理裸背性爱影片时,回呛女友「因为舒服临时才想录的」,听得女方痛骂「你这个大色魔」,显见当下她不知道有拍摄行为。

最后,法官审酌陈男趁性行为时窃录女方裸背影片,严重侵害女方隐私,又否认犯行,至今双方未和解,依无故以录影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判陈男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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