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立法禁止餐饮浪费 河北开第一枪「最高罚4万元!」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上月要求立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地政府随即积极响应。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了「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对多项涉及浪费的行为订立罚则,最高可处1万元人民币罚款(约4.3万元新台币),将于11月1日实施。
河北省订立的「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规定共有37条,禁止广播、电视、网路影音服务提供者禁止制作、传输、传播假吃催吐、量大多吃、夸张猎奇、暴饮暴食等铺张浪费的行为;违反者将被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处以罚款,暂停相关业务。
规定提到,餐饮经营者未建立节约用餐提醒提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标识的,由商务等负有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约430元新台币)以上500(约2150元新台币)以下的罚款。
规定指出,餐饮经营者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或者设置最低消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等负有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约4300元新台币)以上1万元(约4.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