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妹来台求学 竟遭「色」影师性侵恐吓!

许姓影师藉外拍名义性侵。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一名大陆来台求学的女子,透过手机交往软体认识桃园许姓摄影师,两人相约到宾馆外拍,但摄影师却露出狼爪,性侵陆妹,又拍下陆妹裸露照片,之后威胁发生关系,否则公开照片。一审将色影师判刑4年与1年,1年部分易科罚金案经上诉,高院二审驳回上诉,1年部分定谳,性侵部分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钰化名)来台就读大学,2016年3月间,透过手机交友软体SKOUT认识了许姓摄影师,两人3天后相约在桃园火车站附近速食店碰面,到宾馆外拍。开房后,许姓摄影师要求阿钰换上连身低胸短裙洋装,但拍没几张,摄影师就现出原形,假藉按摩名义,先抓捏坐在床上的阿钰肩颈,然后将阿钰身体转成趴在床上姿势,跨坐在阿钰大腿附近,打算掀开阿钰洋装的下缘。阿钰察觉有异,猛拉洋装。

摄影师改变策略,将阿钰转为面朝上姿势,坐在阿钰两腿之间按压大腿内侧,手指借机性侵,阿钰虽极力反抗,但仍被性侵得逞。摄影师又下拉阿钰洋装上缘,撕开阿钰的隐形内衣亲吻阿钰胸部。阿钰哭喊不要,摄影师才罢手并道歉,要求继续拍摄,阿钰虽惊魂未定,但担心陆生担任外拍模特儿打工被发现,以及考虑到外拍酬劳,于是同意继续拍摄。但摄影师仍不安分,又撕开阿钰隐形内衣,拍摄露点照片。

两人中午结束拍摄退房后,摄影师还想侵犯阿钰,以LINE传送「下面也有露点、有拍到、妳想看吗」、「我们有良好关系,当然自然会保密,妳就不用担心外传」、「妳不希望妳同学看到这些照片吧」、「照片我都上传网路备份,妳敢出卖我,就2 败俱伤」、「好好跟你讲,要妳配合,我有我的考量,不要跟我讨价还价,要再一次撕破脸,我没差」,要胁发生关系。阿钰不堪其扰,报警处理,摄影师终于遭逮,被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摄影师否认犯案,辩称双方是谈好价钱后,他才跟阿钰有肢体接触,没有性侵。但法院根据双方对话纪录,以及拍摄照片内容,认定摄影师性侵、偷拍、恐吓等罪。一审法院将性侵部分判刑4年,恐吓、偷拍、强制等罪部分,合并判刑1年,得易科罚金36万5千元。案经上诉,高院二审驳回上诉,易科罚金部分先行定谳,性侵判刑4年部分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