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穿内衣就是想做」 色男性侵心仪女上诉判更重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钟姓男子去年3月借口馄饨汤性女性友人小优(化名),还辩称对方没有穿内衣就是想做爱,一审虽然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但他不满上诉。台中高分院法官二审认为,钟男根本只是利用女方信任借机施暴,事后又毫无悔意,因此改判更重的3年6月有期徒刑。

小优在侦讯过程中表示,钟男2016年3月13日晚上主动LINE讯息说要帮她送馄饨汤,隔天零时6分左右就出现在住家楼下,她下去帮忙开门接着就开始吃馄饨汤,对方则玩起自己带来的苹果电脑,后来她觉得很累想休息一下,没想到睡到早上9时许就被压醒,「他想亲我,我质问他『你在干嘛』,他就回说『妳不知道我很喜欢妳吗?』」讲完就将她的双手往后压并性侵得逞。

▲小优遭钟姓男友人性侵,对方却辩称她没穿内衣就是想做爱。(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小优提到,事发之后她气得反问钟男「你有尊重我吗?」没想到对方竟然回答,「妳知道我喜欢妳,为何还跟别人一起?我是义无反顾地做这件事,不管其他人想法是怎样,我就想要好好喜欢妳。」她不甘受辱愤而提告。

然而,钟男虽然坦承犯行却辩称,小优当时仅穿短裤T恤,没有穿内衣就代表她想做爱,「那是一种性暗示。」一审遭仍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他不服提出上诉,没想到反而被判更重。

台中高分院二审法官认为,内衣对女性而言属于一种束缚,返回住处或是睡觉时为求放松不穿内衣并没有哪里不正常,况且当时小优还穿着长袖的T恤,里面到底有没有穿内衣外观上并不明显,钟男显然只是利用女方的信任来施暴,事后又还无悔意、强辩,因此改判3年6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