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仪女坐后座让他兽性大发 色男扯裤强吻还掏鸟性侵

郑男企图硬上心仪女性友人。(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一名郑姓男子有意追求女性友人美美化名),因此非常积极表现,还在去年9月开车载美美到阳明山玩,可是到了晚上11时他就兽性大发,跑到后座强吻猥亵美美,还脱裤企图性侵,但因为遭到被害人殴打,没能得逞,他事后又质疑美美另有所爱,恐吓要找「兄弟」去教训事情曝光后被依强制性交、恐吓罪判1年8月、4月徒刑,缓刑3年,并支付40万元赔偿金

据判决书,美美当时坐在郑男车子的后座休息,但对方却突然动手扯掉她的裤子,强吻抚摸,并自行将裤子拉链拉下,想掏鸟性侵,吓得她不断用手推阻、殴打郑男的头部脸部候开门逃逸,后来又收到「你的朋友我每一个都会查,给我查到那个男的一定会被我杀,叫我竹联帮的兄弟来教会他」、「不要把事情闹大,你这样后果自行负责」。

由于美美不堪骚扰报警求救,郑男也因此挨告,他也在应讯时坦承犯行,承认有郑男强行脱去女方裤子,又企图用舌头亲吻女方下体,再脱去自己的裤子想进一步犯行,但因为女方强行反抗才中断行为,不过法院审理时,他的辩护律师则说,他是出于自我意识主动放弃性侵女子,建请法官减免其刑。

法官认为,郑男是因为女方持续反抗、拍打头脸部,趁隙逃出车外才罢手,并放自主放弃,但审酌双方为朋友,他因外出游玩时一时昏头,属于临时起意,并非计划性犯罪,事后也送女方安全返家,达成和解获得原谅,因此依强制性交、恐吓罪判1年8月、4月徒刑,缓刑3年,并支付40万元赔偿金,禁止郑男对女方再骚扰、接触、跟踪、通话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