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拟立法惩罚「伤害民族感情者」 专家忧公权力恐遭滥用

大陆日前公布《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其中对「伤害中华民族感情」行为者拘留及罚款的条款,引发大陆民众的不满和忧虑。中华文化示意图。(资料照片/中新社)

大陆日前公布《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已经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并开始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对「伤害中华民族感情」行为者拘留及罚款的条款,引发大陆民众的不满和忧虑。法律专家也纷纷发文表示质疑和批评,指法律处罚标准模糊,若成为法律很可能会导致纵容滥用公权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当中的第二和第三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15日拘留,并处人民币5000元(约合新台币2.2万元)的罚款。

外媒报导,这次草案修订突显了大陆领导人习近平在掌权十多年来是如何镇压公民社会的,包括强化网路审查和监控。2022年,大陆江苏苏州的员警拘捕了一位在公众场合穿日本和服照相的女子。同时,当局还对在音乐会上穿着彩虹T恤,和在大学校园散发支持LGBTQ符号的小旗子的人进行打压。

报导表示,许多人在社群平台上对该条款可能界定范围太过模糊和宽泛而表示担忧。有网友在微博上问道,当局如何界定和知道民族感情会受到伤害?中华民族的感情不是应当很强壮和具有韧性的吗?为什么很轻易地就被一件服饰给伤害了?

另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导,在中国大陆互联网上,民众质疑执法者如何单方面确定民族的「感情」和「精神」是否受到了伤害。微博上有评论质疑,「什么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感情,一个管理治安的员警叔叔能说了算吗?」、「穿西装打领带算不算?马克思主义也是西方来的,算伤害民族感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