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能否在台念大学 教育部:将评估研议
立法院教文会今(13)日举行,国民党立委林奕华在质询时提到,应将《大学法》修法,让陆配能在台念大学,权益应与外籍配偶相同,政府不宜对此采取两套标准运作。(林奕华办公室提供/李侑珊台北传真)
立法院13日召开教育及文化委员会,讨论《大学法》第25条文修正草案,国民党立委林奕华在质询时指出,本次修法应纳入陆配,让陆配也能比照所有外配权益,在台湾考大学,但政府如今采取两套标准,质疑是「政治正确」,教育部则回应将进行评估研议。
立法院教文会昨日讨论《大学法》第25条文修正草案,依照教育部书面报告指出,新住民来台至归化期间约4至8年,未归化为我国国民前,若符合侨生或外生等境外学生身分规定,可循外生或侨生升学管道,以其当地国高中学歷、修业成绩等表现就讀我国大学。
但林奕华认为,本次修法并没有提到陆配,并且方向是按照国际法来规画,陆配与港澳配则不是用国际法,曾向教育部反映这项问题,教育部对于外配的考量则聚焦于东南亚。
林奕华认为,《大学法》修正理应将陆配纳入,即比照所有外籍配偶的权益来讨论,能在台湾考大学,但两者现在国内的权益不同,的确是两套标准,她反问:「台湾自称是人权国家,就学却是两套标准,这是政治正确吗?」并表示遗憾。
教育部高教司司长朱俊彰则说,新住民的权益,先前依照立法院提案,只是讨论入学权益,并针对大陆地区以外的配偶来讨论,至于陆配能否与外配一样在台湾考大学,教育部将会评估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