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庭呈2000页资料 检称回捐不代表情愿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新竹市长高虹安涉于立委任内诈领助理费案,13日继续勘验前行政主任、「小兔」黄惠玟的光碟,高虹安(见图)离开时不发一语。(杜宜谙摄)
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贪案,台北地方法院13日再度开庭,勘验前行政主任、「小兔」黄惠玟的调查及侦讯光碟。高的辩护律师团庭呈多达2000多页资料,声请函查当初曾在前立委吴成典案,为法院引为无罪判决的立法院秘书长公函为证据,公诉检察官则反批「助理牙一咬,忍了,不代表心甘情愿缴回加班费。」
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内自2020年2月27日起自同年11月止,要求公费助理黄惠玟等人配合,以虚报或浮报助理每月受领酬金、加班值班费到预算上限金额,并将虚报或浮报的差额缴回给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决定用途及运用,涉浮报诈领助理酬金及加班费46万30元,依贪污等罪起诉高虹安、黄惠玟及前助理陈奂宇、陈昱恺、王郁文等5人。
法官昨开庭勘验黄惠玟的光碟,她提及如果可以不要捐,她不会捐,但都已经讲好了(没有存在不捐的空间)。她也坦承,自己很直觉助理都应该知道回捐这件事。
高虹安委任律师团则庭呈高达2000多页的资料,并向法院声请调查立法院秘书长2008年4月11日台立院字第0970001706号函,该函文曾在吴成典涉嫌公费助理案件,被法院引为判决无罪证据 。
律师表示,该刑事调查状包含助理加班证据清册,证明助理有实际加班,努力付出。立法院基于「填报加班费的时数」核发加班费。助理加班类型有很多种,王郁文、陈奂宇、陈昱恺、黄惠玟都供称确实有加班。
针对律师出招,公诉检察官说,检方从不争执助理有加班,且比任何人都清楚助理辛苦,助理每天加班却不能领加班费,只能被动配合缴回,是为了让立委可以尽快有表现,所以牙一咬,他们忍了,因大局为重,不代表把加班费缴回是心甘情愿,立委做为主管既然没有要给加班费,就不该请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