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新《医师法》上路 公共场所急救免责、首提「终身禁业」制度

大陆新《医师法》本月上路,新增包含在公共场所急救免民事责任、可终身禁业等规范。(新华社)

去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包含新增紧急救治医师的权利受到保护,当医师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或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情形,不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危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医师经医疗机构批准,可以立即实施医疗救助措施。

根据大陆央视报导,为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执业安全保护,新的《医师法》在总则中明确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而新的《医师法》也首次提出「终身禁业」制度,当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医师,可处5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此外,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过度医疗」,《医师法》提出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如果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情节严重会责令医师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甚至是吊销医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