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背乡清洁队员疑涉贪污遭搜索 3人羁押禁见2业者交保
▲仑背乡公所清洁队3名队员涉嫌收受贿赂,提供「崙背乡垃圾卫生掩埋场」予环保清运公司厂商堆置、回填废弃物,遭检警搜索后依贪污罪声押经法院裁定。(图/非本案垃圾掩埋场/记者蔡佩旻摄)
仑背乡清洁队昨日遭检察官持云林地院核发搜索票执行搜索及查扣相关证物,并传讯被告5 名仑背乡公所清洁队员及2名环保清运公司厂商及1名证人,侦讯后,其中3名清洁队员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灭证之虞,谕知当庭逮捕并声请羁押;2名厂商分别以8万、6万交保。
云林县地署检察官黄立夫昨(22)日指挥法务部调查局云林县调查站,侦办云林县仑背乡公所清洁队队员涉嫌收受厂商贿赂,违法提供「崙背乡垃圾卫生掩埋场」,供环保清运公司厂商堆置、回填废弃物,其行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之收受贿赂及违反废弃物清理法之非法清除、处理废弃物等罪嫌。承办检察官持云林地方法院核发之搜索票,于仑背乡公所清洁队办公室、相关被告住居所等共 9 处,执行搜索及查扣相关证物,并传讯被告李姓、徐姓、林姓及其另 2 名仑背乡公所清洁队员,与传讯被告环保清洁公司廖姓、李姓等 2 名厂商及 1 名证人等共 8 人到案。
经云林地检署6名检察官支援侦讯后,认为3名清洁队员即被告李姓、徐姓、林姓及环保清洁公司廖姓、李姓等2名厂商共5人,均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灭证之虞,谕知当庭逮捕并声请羁押押。 云院法官于今(23)日,将3名涉贪污罪案清洁队员裁准羁押禁见,另被告廖某、李某等2名厂商则分别交保新台币8万元、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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