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厨余养猪世界趋势 花莲防猪瘟进行多面向配套措施
▲花莲县实施禁㕑余养猪并辅导事业户积极设置油水分离设备,主动处理产生之厨余。(图/记者王兆麟翻摄,下同)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花莲县政府为避免非洲猪瘟进入花莲县内传播,造成县内已属弱势的养猪畜牧业遭受不可承受的重大冲击。徐县长榛蔚于108年1月10日宣告县境内禁止厨余养猪政策,希望截断非洲猪瘟传播的媒介,最大限度地降低花莲县非洲猪瘟传染的可能性。中央农委会亦公告配合禁用厨余之原使用厨余养猪之畜牧业者补助饲料费每头猪2000元新台币。
配合禁止厨余养猪政策,花莲县环境保护局已积极进行多元管道宣导、完备厨余处理量能及加强稽查管制等各面向配套措施:1. 宣导「厨余回收三部曲」:(1) 厨余减量行为:宣导民众吃多少、煮多少观念,参加饮宴时,打包食物降低厨余产生量。(2) 宣导厨余正确排出方式:一般家户及事业产生之厨余于排出时,应先进行沥干及油水分离作业,将厨余分成固体物、水分及油脂三大类,分别处理。家户可将沥干厨余及油脂交清洁队收集,水分则排入污水下水道;事业则应积极设置油水分离设备,主动前处理产生之厨余,将已分离完成之厨余及油脂委托合格之公民营清除机构清除并送交处理机构(或掩埋场)处理。(3) 辅导事业设置油水分离设施:宣导设置分离设施有助于降低后续需清除业者处理厨余的费用外,并辅导小型餐饮业加装适当之油水分离设施,废油可交由清洁队或合格清除机构回收。2. 完备县内厨余处理量能:(1) 花莲县环境保护局已提出「厨余垃圾循环再利用处理计划」争取补助每日处理50公吨厨余处理量能,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同意先行核定补助厨余堆肥厂厂房整建工程、厨余高效能处理系统(含厨余前处理设备等相关配套措施)、厨余回收清运车辆4辆及60公升厨余桶160个。总计补助金额新台币6,230万480元。预计7月底以前完成设置并运作。(2) 厨余集中处理尚未完成前,花莲县政府已由县内营运中之垃圾卫生掩埋场(凤林中区场、秀林、新城及寿丰)收受掩埋厨余,缓解厨余去化压力。3. 加强稽查管制:对于影响环境卫生屡劝不听者,加强进行稽查辅导。若随意丢弃,一经稽查取缔,将依据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12条及同法第50条规定裁处新台币1,200元至6,000元,要求限期改善并连续处罚。4. 参考国外实例:目前许多欧美国家,尤其是欧盟及澳洲等国,都已明文规定禁止使用厨余养猪。其中欧盟国家禁止厨余养猪由来已久;日本也发展出一套完整集中处理厨余的工序,推出剩食再利用的「环保液体饲料」来养猪。将参考国外实例,研拟适合本县之厨余处理方式。
▲油水分离设备内部有2道菜渣过滤及挡油隔板,可减少后端处理的成本。花莲县政府也一并澄清,厨余进卫生掩埋场掩埋处理为短期间内之防疫应变处置措施,俟县内厨余集中处理设施完成运作后,优先以厨余处理厂为主要厨余处理方案,后续掩埋场将退居第二线,作为紧急应变时之应变选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