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厨余养猪一个月 屏县做好处理配套

中央宣布将禁止厨余养猪一个月,屏县府也做好配套措施,把回收厨余统一处理。(林和生摄)

因应非洲猪瘟中央灾害应变中心政策,未来1个月短期禁止厨余养猪,屏东县政府以不改变原来厨余收集清运方式为原则,已规画将回收厨余全部送往「枋寮区域性堆肥处理中心」,以确保这段时间屏东县厨余清运及处理不受影响。

根据统计,屏东县共有102家厨余养猪户,及122场厨余转饲料场养猪户,每月回收厨余量约1000公吨,其中多来自机关、学校、餐厅、旅馆等单位。

屏县府环保局已拟定措施,规画29日邀集县内厨余养猪场及清运业者,要求维持原收集清运模式,再由他们统一运送至至指定地点,或各乡镇市清洁队队部等,皆可免费处理。

屏东县长潘孟安表示,屏东县身为养猪大县,绝不允许有任何破口,且强调,非洲猪瘟病毒可存在于环境时间非常久,冷藏猪肉可停留100天、冷冻猪肉1000天、猪舍1个月、粪便室温11天。

其中厨余、加工肉制品、衣物和车辆都是传播途径之一,一旦扩散将会冲击产业,甚至比口蹄疫疫病更甚,县府团队将全力防堵,维护民众食品健康安全及产业生计。

中央也在禁用厨余期间宣布,国内676家合格检核有厨余喂饲养猪户,将以每头500元补贴养猪户的饲料差额,若农民转型不使用厨余,愿意此后全部转用饲料喂养,每头猪可补助2500元。

潘孟安指出,除配合中央全面联合稽查外,另启动地方应变中心机制,每日回报,一旦查到违规养猪户,将依饲料管理法裁处3万至300万元罚缓,并依动物传染病条例裁处5万至100万元,「抓到绝对开罚」,也请所有养猪户务必配合,大家共体时艰才能度过这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