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双减政策 陆教育部订定处罚办法

为了落实「双减政策」,大陆教育部订定处罚办法。(图/澎湃新闻)

为了落实「双减政策」,大陆教育部近日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一步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对于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执行行政处罚。

大陆于2021年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即双减政策),但许多校外培训机构改以才艺兴趣班等名目招生,实际内容仍是学科辅导。

为了杜绝类似「阳奉阴违」的情况,大陆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提出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要求。要求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共同抵制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据该办法,明确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等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办法要求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要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压紧压实执法责任,保障校外培训执法取得实效。要求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公开通报机制、统计报告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既强化对处罚过程中滥用、超越职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又督促执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严查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办法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分别对线下、线上校外培训的管辖作出规定。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