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仪规定掰掰! 教育部明订「不得依此做为处罚依据」
▲「北一短裤自由阵线」欢呼教育部解禁服仪规定。(图/北一短裤自由阵线授权提供)
脸书粉丝专页「北一短裤自由阵线」23日PO文指出,教育部于105年5月20日修改《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明订「校方不得将学生服装仪容规定做为处罚依据」。许多学生听闻教育部修订皆欢呼「解禁啦!」
教育部新修订的规章中,第二十一项明订「除为防止危害学生安全或防止疾病传染所必要者外,学校不得限制学生发式,或据以处罚。除前项情形外,有关学生服装仪容之规定,应以举办校内公听会、说明会或进行全校性问卷调查等方式,广纳学生及家长意见,且学校不得将学生服装仪容规定作为处罚依据。
长期争取制服自由权、由北一女学生成立的脸书粉丝专页「北一短裤自由阵线」闻讯后也欢呼「不只是短裤!不只是北一!全台公立学校的学生未来都享有服仪自主了!」但也提醒各位同学「保险起见,还是要注意各个学校校规的调整和校方态度!」文末还感性地写下「学权这条路从不是这么容易,永远有未争取成功的权利等待我们。未来我们会继续努力,改变学校中不平等的权利结构和程序问题。带着对自身权利的意识和热忱,让我们一起走更长远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