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祖当人蛇转运站 贩运集团27人遭起诉
连江地方检察署今(1日)侦查终结,起诉王姓兄弟等27人,没收船舶2艘及犯罪所得459万9000元、港币122万元(约新台币484万元)。(叶书宏翻摄)
连江地方检察署今(1日)侦查终结,起诉王姓兄弟等27人,没收船舶2艘及犯罪所得459万9000元、港币122万元(约新台币484万元)。(叶书宏翻摄)
王姓兄弟号召同伙组成人蛇集团,协助越南籍人士偷渡来台工作,或协助台湾重犯偷渡出国,集团以马祖作为偷渡转运站,今年6月遭检警查获,连江地方检察署今(1日)侦查终结,起诉王姓兄弟等27人,没收船舶2艘及犯罪所得459万9000元、港币122万元(约新台币484万元)。
连江地方检察署与台北地检署共同指挥海巡署侦防分署连江查缉队、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马祖宪兵队等,历经3个月搜证,今年6月破获王姓兄弟组成人蛇集团,查获嫌犯及偷渡人士共62人。
检警调查,台湾的工作环境及薪资待遇较优于越南中部及北部地区,王姓
兄弟透过越南人蛇仲介,以每人美金7000元代价(约新台币21万元)协助偷渡人士入境台湾。
偷渡犯先从越南边界搭乘公车进入大陆地区福建省福州市,集团雇用渔船载运进入连江县西莒岛、东引、南竿及北竿各地,再使用收购或借用得来的人头身分证购买船票,借由岛际船进入南竿福澳港或直接在东引搭乘台马轮或台马之星前往基隆。
另外,王姓兄弟也在今年5月至6月间,以每人20万元之代价,协助7名诈欺犯、重刑犯及非法入境的越南籍人士,偷渡出境至大陆地区。
连江地方检察署认为,王姓兄弟不仅破坏司法审判及刑罚执行之秩序,更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分别请求法院量处有期徒刑7年6月及6年。另外,林姓渔船船长也遭具体求刑5年,其余被告则分别求处1年2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