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布制裁中港官员细节 受制裁者不得参与港府对美交易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新浪网

反制香港实施《港区国安法》,美国财政部在8月宣布制裁特首林郑月娥等11名中港官员,周五(25日)进一步公布制裁令的执行细节列明美国人可与港府部门往来,但受制裁官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

据《东网报导,美国财政部发出「常见问题F&Q 840号」文件,说明在中港官员受制裁下,只要制裁对象没有直接或间接参与,美国人可继续与制裁对象任职或控制的香港政府部门进行常规往来。

此外,华府亦禁止美国人与制裁对象交易、处理他们的物业或物业利益,包括任何由一名或更多受制裁人士直接或间接持有50%权益实体。财政部提醒美国人在与制裁对象任职的港府部门来往时,应注意确保自己没有在未经外国资产管理办公室(OFAC)批准下,与相关人士进行直接或间接交易。不过,美国人可以订立与港府非受制裁官员签署的合约,而该官员应获港府授权签订相关合约。

按照美国财政部早前公布的制裁名单,制裁对象包括特首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特首办主任兼国安委秘书长国基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政制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前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中央官员包括全国政协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中联办主任兼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