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深夜声明: 强烈反对美方对香港自治法案制裁

港府深夜声明 强烈反对美香港自治法案制裁。图为2日上午,香港各界撑国安立法联合阵线携逾160万香港市民联署书,到美国驻港总领事馆集会抗议美国干预内政及香港事务。(中新社

美国国会两院通过《香港自治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3日深夜发表声明,表示强烈反对。「再次敦促美国国会立即停止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法案内容及所谓的『制裁』完全不能接受。法案及所谓的『制裁』并不会阻吓我们,只会损害港美之间的关系共同利益。」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声明指出,美国立法机关以人权民主和自治为借口,接连通过法案,针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公然违反国与国之间的义务和尊重。国家安全立法对任何国家而言都属中央政府事权。「我们对美国立法机关明显持双重标准的表现深表遗憾。」

港府发言人表示,应提醒那些仍然不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人,大陆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的宪制基础。根据《基本法》第1条,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基本法》第12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如何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原则,完全是大陆内部事务,任何其他国家或国会都无权直接或间接干预该等内部事务。

声明称,自回归以来,香港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规定落实「一国两制」原则,实行「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大陆中央政府一直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原则,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声明认为,有美国国会议员表示通过法案是回应香港进行国家安全立法,这是完全错误的。国家安全属中央事权,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香港国安法》属全国性法律,根据《基本法》第18条的有关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鉴于香港面临的国安风险日见突显,特别是自去年6月以来不断升级暴力社会混乱情况,8天内近300万香港人透过签名行动展示他们支持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这个及时、合情合理的决定。

声明强调,「我们重申法案的『制裁』对香港的金融机构不具法律效力。我们促请美方以负责任的态度行事,避免采取可能会影响金融机构正常运作及众多客户的举动。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在需要时或会采取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