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女子多年前搬至郑姓女子楼下,2人始终处不来,她控告郑女于民国100年1月,在阳台大声骂她,「磨皮、萝卜、没有奶子、屁股又大、好吃懒作」,因此对郑提出刑事诉讼并民事求偿20万元。
▼女子骂邻居胸小屁股大,却称是在跟总统府通电话;下为拟真「实感屁股」,与本案无关。(图/翻摄自YouTube)郑女于审理刑事部分时,说自己当天是在家里和总统府通电话,不是骂原告,但法官不采信此说法,认为她涉及公然侮辱,判其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确定。
至于民事部分,一审时法院判郑女要陪3万元;高院审理时认为,郑女以不堪之词形容他人外貌,因此改判她需赔偿6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