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部落客织织控抄袭遭打脸?社会局:96年就有母子鸡

社群编辑姚南宏台北报导

正妹部落织织上周四(18日)在脸书发文,表示「台北市社会局都带头抄袭...还期待台湾下一代要有甚么创作力?」由于她在脸书有6万多名追随者,甚至有人打电话到社会局早疗中心开骂。

美女部落客织织在脸书指控社会局抄袭其创作,引发不少讨论。(图/翻拍织织部落格网页)

社会局早疗中心19日接受《ETtoday新闻云》访问,表示织织指控社会局抄袭她的创作,但是委托厂商设计的「母子鸡」早在2007年(民国96年)经公开招标评选为代言图案,使用于相关宣导海报、简介及家长资源手册,并于早疗综合服务网 http://www.eirrc.taipei.gov.tw 上公布。

▲织织上周痛批社会局早疗中心涉嫌带头抄袭,社会局24日提出证据,指出母子鸡是民国96年就委托制作比织织还早推出,并发表新闻稿表示对织织保留法律追诉权。(图/翻拍自织织脸书)

早疗中心的工作人员委屈地表示,有人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就打电话来骂人,也有人寄电子邮件来质疑早疗中心。接受访问的黄小姐说,难道社会局就因为没有6万粉丝,所以就得承受这样的质疑?

织织19日在脸书表示,「因为老爸刚好在当社会局顾问,已经透过议员查到真实资料了,并询问我要不要开一场记者会。」她当时表示,不想把部落格弄得腥风血雨,还是决定不开记者会,也不希望索取赔偿,只单纯要求对方不再使用图片。

▲社会局提出证据,希望维护早疗儿童家庭社福体系的尊严。(图/取自北市社会局)

而织织24日在脸书则解释,当初有读者寄图片给她,担心自己创作被盗用,所以才用到抄袭两字。她在脸书表示,「冷静之后想想,不管是我先画出这个角色,或是社会局委托外包的厂商先画出那个角色,用到『抄袭』这两个字都太重了,我不应该这么做。虽然我没有任何恶意,但的确是在未查证之前就先入为主的用了这个词。」

社会局认为织织的「类似创作」则是于 2008 年首次出现于其部落格上,对被指「抄袭」一事严正驳斥,也保留对织织的法律追诉权。

社会局指出,早疗识别标志「母子鸡」于 2007 年 11 月 8 日向中华民国国际标准号中心申请国家标准书号-ISBN(编号:978-986-01-1695-3)登记出版家长资源手册,并印制海报于 2008 年 2 月 10日经台北捷运公司申请核准张贴于各捷运站公布栏作为宣导之用。

社会局希望该织织能提出作品完成之相关文件证明,以进一步厘清本案,还原真相,同时维护早疗儿童及家庭的权益与社福尊严。●附注:《ETtoday新闻云》19日传脸书私讯给织织,希望能访问到她对于此事的看法,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收到回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