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男解瘾偷走半包烟 抽一根=320倍代价...辩:我以为那是我的!

宜兰阎姓男子物流公司面试,未经同意,擅自拿取办公桌上的香烟,和冰箱里的柳橙汁,被依照窃盗罪罚2000元。(示意图/取自LibreStock)

记者陈羿妏/宜兰报导

宜兰阎姓男子2019年1月21日时,赴一家物流公司面试,当时见桌上有香烟,为了一解烟瘾阎男竟擅自拿取张姓男子桌上的香烟,抽完一根后还将剩下的半包烟一并拿走。张男发现自己的香烟无故消失,觉得有异状,调阅监视器才得知是阎男所为。宜兰地院审理后,依窃盗罪判阎男需缴罚金2000元。

判决书指出,阎男是1月21日至该间物流公司应征工作,他坐在张男的办公桌前,见到桌上有一包七星牌香烟,没经过张男的同意,阎男只为一解自己的烟瘾就擅自拿起一根来抽,且抽完后见桌上还有半包,也一并将它带走了。

张男返回自己位置时,见到办公桌上香烟无故消失,透过监视器画面张男得知是来公司应征的阎男所为,且发现阎男累犯。同年的2月11日时,阎男甚至将冰箱内非他的柳橙汁,也擅自拿取,是由公司另一名张姓同事出面制止后,阎男才把柳橙汁放回冰箱。

阎男辩称,他以为香烟和柳橙汁是自己的,但是张男提到,公司内的同事虽然有抽烟,「但是只有我是固定抽七星牌,况且自己根本不认识阎男,不可能让他擅自拿取自己的东西」。张男会发现是阎男所为,是因为他一开始要调阅监视器时,先发现阎男在2月11日时,从冰箱拿取柳橙汁,再将画面时间轴往前拉回 1月21日时,关键影像显示是阎男拿走办公桌上的香烟。法官根据监视器画面,认定阎男是以不正当方式窃取他人财物,且还辩称物品归自己所有,事后阎男有将柳橙汁归还,但他没有赔偿张男损失的半包香烟。宜兰地院审理后,衡量阎男家里状况后,依照窃盗罪处罚金2000元,如易服劳役,以每天1000元来计算。若以一包香烟有20根,七星牌香烟价格125元,一根烟换算下来是6.25元,以阎男被判赔的罚金来看,他为解一时烟瘾,而付出320倍的代价,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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