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笛过路口遭撞还被判刑 救护车驾驶叹:这什么世界?好想哭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删除请见谅。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艾姓救护车驾驶19日在脸书爆料公社」PO出法院判决书声称,自己在接送病患途中鸣笛警示,经过路口时还是被机车撞上,没想到事后挨告,还被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处拘役40日,「这是什么世界啊,好想哭喔」。不过,网友们看完PO文和判决书却分成正反意见两派,有人力挺驾驶是在救人,但也有人觉得救护车拥有道路优先权,不是绝对路权,有些交通规则还是要注意。

▲有网友看完影片表示自己也没注意到骑士,所以很同情艾男帮助他人却沦落到被告下场。(图/翻摄自Facebook/爆料公社,下同)

艾姓驾驶去年9月第一次PO文时就曾提到,「我是救护车司机,被撞还被告,快一年了还不承认错,这世界怎么了」;今年3月他上传高雄市政府公文,上头写着「艾XX未兼顾其他人车之安全,为肇事次因」,让他忍不住提问,「谁来教我怎么应注意而未注意?」

本月19日艾姓驾驶第三次PO文,这次公开的是法院判决书,他感叹,「这是什么世界啊,开救护车是那么神圣工作,我被撞、被告还被判刑,好想哭喔。」而判决书中提到,艾男2017年11月13日中午12时21分左右行经高雄市三民建工路,虽然有开启警示灯警鸣器,仍应注意其他行人车辆的安全,却贸然穿越路口,与陈姓机车骑士发生擦撞,由于两人在法庭上皆坦承不讳,因此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处拘役40日、可易科罚金4万元,骑士则依伤害罪判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5万元。

▲艾男在爆料公社公开判决书,感叹自己开救护车被撞还被告。

大部分的网友看完PO文和判决书,都很同情艾姓驾驶的遭遇,纷纷留言安慰,「为你惋惜,把病患的生命看得如此重要,好心肠却被当成活该」、「救护车慢慢开可能导致延误就医,到时会被告,开快一点遇到三宝也会挨告」、「每次出勤都是一次被告的风险」、「换一份工作比较安全吧」、「这样以后谁还敢开救护车」。

但也有另一派网友认为,法官判决明明认为骑士才是肇事主因,而且双方都有被判刑,「法官判得很合理啊,开这种车要集中注意力,不能说你鸣笛了就等于吃无敌星星,可以乱冲乱撞」、「救护车还是要注意一些交通规则,比如过大路口红灯时不能直接快速通过,要先观察横向车流后再通过,这是驾驶的责任,而你疏忽了,但因为你是开救护车,所以肇事主因不在你。法官觉得驾驶是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但没有避免,所以才会认为符合应注意而未注意这条」。

▼▲网友们正反意见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