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扬大火促修工辅法 未申报工厂危险物可重罚500万
去年发生的明扬大火造成百人伤亡,也烧出工厂危险物品申报漏洞。(本报资料照片)
明扬大火造成百人伤亡,也烧出工厂危险物品申报漏洞,行政院会今日拍板经济部《工厂管理辅导法》修正草案,修法大幅提高罚锾金额,若业者未落实制造、加工及使用危险物品达管制量以上申报义务,工厂负责人罚锾金额上限由现行最高5万元增加为500万元,罚锾上限提高100倍,且可连续罚锾,最重废止工厂登记证。
《工厂管理辅导法》修正草案去年已通过行政院会,但因立法院届期不续审,经济部再重行提行政院会通过,将送立法院审议。经济部工商辅导中心主任云瑞龙简报时提出三点精进作法,首先是强化源头管制,优化化学云勾稽搜寻功能,并以彰滨产业园区做为示范场域,后续扩大至全国应用,于7月底前完成自动勾稽程式。
云瑞龙说,第二是修正相关子法,其一是修正工厂危险物品申报办法,新增危险物品超过管制量达一定比例以上,或有新增危险物品范围或种类达管制量以上应主动申报,同时修正工厂危险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办法,提高最低保险金额为现行1倍,总保险金额提高至7200万元。预告期为2月1日至3月31日,6月1日正式上路。
云瑞龙续指,在母法条文修正上,加重工厂负责人违反危险物品申报义务的处罚条款,最高裁罚金额提高100倍,过去是1万元至5万元,现在大幅提高到5万元至500万元提高到。在裁罚顺序采取先处罚锾并限期改善,与过去先限期改善、不改善才会罚锾的做法大相径庭,且可以连续处罚,最重将废止工厂登记证。
行政院长陈建仁指出,此次修正,是要求工厂负责人重视并肩负起危险物品的申报责任,使工厂所在地直辖市、县(市)政府事先掌握危险物品的资讯,以利于防灾及救灾工作事前部署及预演,减少意外灾害造成的损失。未来请经济部等相关部会督导地方政府,积极执行工厂危险物品管理与稽查工作。
此外,桃园市副市长苏俊宾、台南市长黄伟哲过去皆认为,仓储火灾发生率高于工厂,建议工辅法将仓储业纳入危险物品申报对象,但修法并未有相关建议。对此,经济部次长林全能说,工辅法母法中清楚提到是工厂制造、储存、使用要申报,子法如工厂危险申报办法就有要求讲出储存位置,就储存方面是有规范到的。
另针对工厂危险物品申报,林全能说,除了工辅法外,还有不同法规在规范,包括建筑法针对危险物品储存建筑物建构位置,针对处理、制造、储存都有明确要求,都有在法规内做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