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工輔法」修正草案 危險物申報不實最重罰500萬
2023年9月22日明扬大火酿百余人死伤。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去年屏东明扬大火造成重大伤亡,部分业者未依法申报危险物品、数量、配图等,行政院会今天通过经济部「工厂管理辅导法」修正草案,未依期限申报危险物品、违反申报规定或申报不实,主管机关可处工厂负责人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罚锾上限提高100倍,并可连续罚锾,最重废止工厂登记证。
行政院去年已通过工辅法修正草案,但因立法院届期更替不续审,经济部再次将草案送行政院会通过,将送立法院审议。
经济部工商辅导中心主任云瑞龙今天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说明,明扬大火案凸显业者两项缺失,第一是未在期限内申报危险物品,第二是未据实通报危险物品内容。
云瑞龙表示,经济部本次修法提出三项精进作为,首先是强化源头管制方面,经济部、环境部合作,优化化学勾稽搜寻功能,并以彰滨产业园区作为示范区域,今年七月前完成自动勾稽程式。
子法修正方面,云瑞龙表示,工厂危险物品本来就是每半年要申报,这次增加动态申报制度;同时,也修正公共意外责任保险办法,提高最低保额规范,从最低新台币3600万元,为保障第三人保障,提高到新台币7200万元。经济部已经在今年2月1日预告,3月31日预告结束后,4、5月将办20场说明会,6月1日发布执行。
云瑞龙表示,这次修法最重要的母法条文修正,将工厂负责人违反危险物品申报义务之处罚条款,提高100倍,从过去1万元至5万元,提高到5万元至500万元提高到。裁罚顺序上,过去是先限期改善、不改善才会罚锾,修正后将改成「先处罚锾,并限期改善」,并可连续处罚,最重可废止工厂登记证。
另外,桃园市副市长苏俊宾去年曾提出,仓储火灾发生率高于工厂,工辅法应将纳入仓储业纳入危险物品申报对象,台南市长黄伟哲也呼应此说法,但这次修法未纳入相关建议。
经济部次长林全能表示,工辅法在母法很明确是「工厂制造、储存、使用」必须申报,但子法针对工厂危险申报办法,储存部分要明确讲出放置储存位置,若是就储存有规范到;另外,工厂危险物品申报,除了工辅法,还有不同法规去规范,包含建筑法会针对危险物品储存建筑物结构、位置,会有更明确的处理,针对制造、储存、处理,都有明确要求,有在法规中适当处理。